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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方法、标准及方法选择与方法确认
11-1. 标准方法验证要做到什么程度?遇到位老师说写得太简 单,要求把所有验证数据及过程体现在确认报告; 第二位老师认为太 复杂, 只要说明新旧方法对照和修改说明即可。
答: 该问题涉及了2个层次, 一个是标准方法的验证, 一个是标准变 更后的验证。标准方法的验证,不仅仅是对照标准检查开展检测/校 准的条件是否具备,还要通过试验验证,证明实验室具备检测/校准 能力。 CNAS-CL52第5.4.2条规定“验证不仅需要识别相应的人员、设 施和环境、设备等,还应通过试验证明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如精 密度、线性范围、检出限和定量限等方法特性指标,必要时应进行实 验室间比对。”同样,标准变更后, 实验室不仅要对比新旧标准差异, 还要对变化部分进行评估,评估是否对实验室的能力(人、机、料、 法、环) 有新的要求,如果标准变更导致实验室的技术能力发生变化, 实验室应按方法验证的要求重新进行验证。
11-2.方法如果有“长期偏离”,通过制定内部作业文件将偏离文件 化, 是属于偏离还是非标呢?
答:“偏离”只是临时、短期可控行为,对于长期偏离,实验室应将 修改过的方法形成文件,与非标方法等同要求。
11-3.由于方法制定落后于检测技术及仪器设备的发展, 某些实验室 申请认可时, 采用了不同标准方法的组合方式, 即前处理和实验室检 测分别申请了不同的标准方法, 对于此类组合方式, 是否作为非标或 应有哪些限制?
答:在没有合适标准方法的情况下,前处理和实验室分析采用不同标
准方法时,必须对方法嫁接的适用性和可靠性进行判断,并按非标方 法进行确认。评审时应以实验室自制方法推荐认可,并分别备注样品 前处理参照的标准及检测参照的标准。
11-4.新方法确认及评审记录有些实验室只做方法确认, 其它要素未 予以考虑; 或方法确认只是利用方法已列出的检出限、精密度、准 确度(回收率),而不是该实验室真正的实际能力。
答:首先需明确提问中的概念,对于标准方法应该是“证实”(CL01 5.4.2 在引入检测或校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