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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山东菏泽市菏泽高新区兰州路766号
| 品牌 |
菏泽花王 |
型号 |
不限 |
| 货号 |
88 |
类型 |
油气回收 |
| 材质 |
适配 |
加工定制 |
是 |
炼化厂油气回收设备储罐至少应与1条消防车道相邻。储罐中心至少与2条消防车道的距离均不应大于120m;条件受限时,储罐中心与最近一条消防车道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80m。
炼化厂油气回收设备并应平行于铁路装卸线,且宜与库内道路构成环行道路。消防车道与铁路罐车装卸线的距离不应大于80m。
5.2.5 汽车罐车装卸设施和灌桶设施,应设置能保证消防车辆顺利接近火灾场地的消防车道。
炼化厂油气回收设备宜高于防火堤外侧地面的设计标高0.5m及以上。位于地势较高处的消防车道的路堤高度可适当降低,但不宜小于0.3m。
5.2.7 消防车道与防火堤外堤脚线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3m。
炼化厂油气回收设备的储罐区和装卸区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9m
炼化厂油气回收设备非原油类易燃和可燃液体的储罐等设施与库外居住区、公共建筑物、工矿企业、交通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在本表规定的基础上增加20%。
炼化厂油气回收设备应按本规范表5.1.3铁路机车走行线的规定执行。
炼化厂油气回收设备与架空通信线路(或通信发射塔)、架空电力线路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5倍杆(塔)高;石油库的铁路罐车和汽车罐车装卸设施、其他易燃可燃液体设施与架空通信线路(或通信发射塔)、架空电力线路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0倍杆(塔)高;炼化厂油气回收设备以上各设施与电压不小于35kV的架空电力线路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3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