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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入厂及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
我公司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及其他相关法规标准,建立并运行高效的企业质保体系,从原材料的进厂、入库、发放、投产,到在制品工序流转、产品入库以至成品出厂,均有严格的质量检测手段。现将有关的质量控制做如下介绍:
一、采购控制工作程序
(一) 供方的评定
1. 供方初选由采购部门进行,采购部门依据采购产品技术要求,收集生产单位的相关资料,转质管办评审。同类物资的供方一般不少于2家。
2. 供方的评定认可按下述要求进行:
1) 公司已评定合格的压力容器制造的供方,增加为锅炉产品的供方时,若其技术要求与锅炉产品相同,经相关责任师认可,质管办可直接列为供方。
2) 对于不具有以上资格的新的供方,质管办组织有关责任师,采用以下方式进行评定认可。
书面评定:对采购部门提供的拟供货单位的书面资料,进行评定认可。
现场验证:书面资料不能对供方进行有效评价的,质管办组织相关责任师、工艺人员组成现场评价小组,对其质量保证能力及产品性能现场评价并予以记录。
3.材料、零部件合格供方的评定认可的原则:
a)具有独立的法人资质。
b)国家有制造许可的必须具有国家质检总局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有效的生产许可证。
c)产品性能优良,有至少一年以上的良好业绩。
4.新增合格供方,报质保工程师批准后,质管办向质检处、仓库发放《合格供方通知单》,并定期组织供方复评并发布《合格供方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