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罗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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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建韵路500号天纳商汇4座1715
| 型号 |
FR880 |
药(械)准字 |
粤械注准20162071185 |
使用注意事项
使用耳温计,患有外耳炎、中耳炎等耳部疾病的人请勿使用。
游泳、洗澡后当耳孔被弄湿时,请勿使用耳温计。
当被测人来自与温度环境温度差异较大的地方,应至少在测量环境内停留5分钟以上,待与环境温度***致后在测量。
发烧病人额头发汗、使用冷敷及采取其他降温措施后,会使测量结果偏低,应避免在这种情况下测温。
不能在风扇、空调的出入口等气流较大的地方测量。
不能在阳光直射的地方使用。
测量时建议测3次左右,每次测量的间隔时间为3-5秒,以显示***多的***组数据为准。

批准文号:粤械注准20162071185
有效期至:2026-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