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黄桂宇
邮箱:
电话:15818790182
地址: 广东深圳市龙华区山咀头创客大厦
| 品牌 |
中国招标投标网 |
检测认证机构名称 |
中国招标投标网 |
| 行业 |
商务服务 |
认证种类 |
ISO体系、企业资质、AAA、岗位证 |
| 服务内容 |
ISO体系、企业资质、AAA、岗位证 |
服务电话 |
19924752298 |
| 申报流程 |
欢迎来电咨询 |
申报时间 |
3到5天 |
| 查询网站 |
中国招标投标网 |
备案机构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使用范围 |
全国通用、招投标、开展业务必备 |
可申报服务 |
全国可办理 |
工业设备物理清洗 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收集、运输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运输:
(一)对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实行定期或者预约收集、运输;
(二)对湿垃圾实行每日定时收集、运输;
(三)对干垃圾实行定期收集、运输。
收集、运输单位发现所交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标准的,应当要求改正;拒不改正的,收集、运输单位可以拒绝接收。
生活垃圾清运车需要符合哪些要求?
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收集、运输单位应当执行行业规范和操作规范,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使用专用车辆、船舶分类运输生活垃圾;专用车辆、船舶应当清晰标示所运输生活垃圾的类别,实行密闭运输,并安装在线监测系统。
(二)不得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不得将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混入生活垃圾。
(三)按照要求将需要转运的生活垃圾运输至符合条件的转运场所。
生活垃圾清运中产生的渗滤液属于什么污染物?
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转运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环保要求和技术规范,并按照规定办理环保等有关审批手续。生活垃圾转运产生的渗滤液,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处理后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