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黄桂宇
邮箱:
电话:15818790182
地址: 广东深圳市龙华区山咀头创客大厦
| 品牌 |
中国招标投标网 |
检测认证机构名称 |
中国招标投标网 |
| 行业 |
商务服务 |
认证种类 |
ISO体系、企业资质、AAA、岗位证 |
| 服务内容 |
ISO体系、企业资质、AAA、岗位证 |
服务电话 |
19924752298 |
申请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 运输资质证书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应当具备的条件
根据《建设部关于纳入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建设部令第135号)第五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从事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审批条件。
(1)申请人是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从事垃圾清扫、收集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从事垃圾运输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2)机械清扫能力达到总清扫能力的20%以上,机械清扫车辆包括洒水车和清扫保洁车辆。机械清扫车辆应当具有自动洒水、防尘、防遗撒、安全警示功能,安装车辆行驶及清扫过程记录仪;
(3)垃圾收集应当采用全密闭运输工具,并应当具有分类收集功能;
(4)垃圾运输应当采用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或船只,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沥液滴漏功能,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
(5)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6)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7)具有固定的办公及机械、设备、车辆、船只停放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