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杨经理
邮箱:365604252@qq.com
电话:18500910778
地址: 北京朝阳区朝阳区大望路
| 品牌 |
企蓟企业 |
公司名称 |
企蓟企业管理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服务项目 |
公司注册、公司注销、执照收转、资金业务 |
| 服务目标 |
企业及个人 |
星级 |
未知 |
| 营业执照 |
有 |
失误率 |
0 |
| 咨询电话 |
13693621279 |
面向地区 |
全国 |
民办企业申请的条件;
办事依据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即省级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全省性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和监督管理,设区市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全市性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监督管理,县级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全县性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监督管理。
办理条件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有正式文件批准;
2、有规范的名称,且名称符合民政部门制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
3、有必要的组织机构;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5、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且其合法财产中的非国有资产份额不得低于总财产的三分之二。开办资金必须达到本行(事)业所规定的限额;
6、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必要的场所和设备、设施,且活动场所须有产权Z明或一年期以上的使用权Z明。
登记性质
1、个人出资且担任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的,可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登记;
2、两人或两人以上合伙人举办的,可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登记;
3、个人出资,但不担任负责人,且符合法人条件的民办单位和两人以上举办且具备法人条件的民办单位可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
4、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举办或由上述组织与个人共同举办的,应当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