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王经理
邮箱:2030809061@qq.com
电话:18872998032
地址: 湖北随州市曾都区南郊程力汽车工业园



危险品运输车辆要求
(1)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宜采用金属车厢,以防摩擦、震动&等引起事故。如必须采用时,应落实可靠的防护措施。
(2)运输车辆的拦板应坚实、稳固、可靠,确保&在转弯时不会使物品滑动或跌落。危险化学品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拦板高度。车厢底板应平整、密实、无缝隙,不致造成液化危险化学品渗漏接触
传动轴摩擦起火。
(3)运输车辆在盛夏装运危险化学品时,应有遮阳措施&或其他防护措施,或限定夜间运输。运送遇*易燃物品应备有油布等防雨设施。
(4)运输车辆应根据所装危险化学品的性质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防护急救用&品,以供急用。通常可在驾驶室内或近旁悬挂1211、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这些灭火器材和防护急救用品应定期进行检
查,发现渗漏、破损、变形或重量减轻、筒身摇动有声%响等,应立即维修或更换,以确保其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5)运输车辆应在车头或明显部位悬挂由门统一规定的带有&“危险品”字样的专用黄底黑字信号旗,以明显醒目的标志引起其他车辆的注意。无关人员不得搭乘装有易燃易爆或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工具。
(6)采用槽车运送易燃液体时,槽车顶部应有阻火器和呼吸阀;底部&有导除静电的装置&;排气管应加防火(星)罩,并宜设在车头位置(易燃液体装卸操作一般在车尾部及侧部);储槽内应有若干金属板分
隔,使罐体具有足够的刚度,并能减少车辆行驶时液体不致剧烈晃动、摩擦而产生静电;车辆的电气点火系统应确保接触良好和完善,防止电气火花引起事故。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