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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12吨水罐消防车是我厂采用戴姆勒股份公司原装底盘Actros基础上改装而成,整车结构紧凑;专用部分由液罐、泵室、器材箱、动力输出及传动系统、管路系统、电气系统等组成,广泛适用于城镇消防队、石油化工、厂矿企业、森林、港口、码头等部门,可迅速接近火场展开灭火战斗,扑救各种火灾,是理想的消防装备。

驾驶室为全钢框架焊接结构,材料采用优质碳钢(Q235A),板材厚度4 mm,选装不锈钢罐体,经久耐用;器材厢门采用铝合金帘子门,滚筒、滑槽导向,启闭轻便、噪音小;器材厢两侧及后部翻板式踏板,采用气弹簧、门止限位装置双重固定,安全性能可靠;除原车设备外,驾驶室内加装有取力器控制指示灯、100W警报器、LED警灯、标志灯、示廓灯开关及后部照明灯等;随车器材见附表。

奔驰Arocs型泡沫消防车,采用原装进口梅赛德斯-奔驰Arocs3345 6X4二类底盘改装而成。双排四开门驾驶室,乘员1+1+4人。整车载水10000kg,泡沫2000kg,罐体材质为304不锈钢。车辆配备美国希尔CB10/100-RSD消防泵,流量为100 L/s;艾尔克PLKD80-7400EXM消防炮,流量80L/s;B-FOAM-100自动比例混合器(水罐车无)。车辆采用PLC智能控制系统,消防操作简洁,安全可靠,实现一键式操作,自动化程度高。该车还具有载液量大,功率大,操作集中、维修简便、造型美观等特点。可广泛用于消防队、石油化工、厂矿企业及港口、码头等场所,扑救大型油类火灾和一般物质火灾,是理想的大型消防装备。

底盘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发动机排放符合GB17691-2005第五阶段限值的规定要求(欧Ⅴ标准),整车消防性能符合GB7956要求,通过3C认证并列入工信部汽车新产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