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王国栋
邮箱:tshuachuang@126.com
电话:18600436481
地址: 河北唐山市路北区唐山路北区体育馆道17号2107
| 品牌 |
华创 |
类型 |
数据采集、储存、统计分析、监管采集 |
| 使用场景 |
远程控制,在线分析 |
供应 |
全国 |
| 适用场所 |
企业、工业、办公楼、连锁店、校园 |
性能 |
实现了能源信息自动化处理 |
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技术、管理人才队伍和专的能源分析师,有熟悉各种软、硬件开发环境的高中级技术员工,有多年从事能源分析管理、计算机网络集成设计、安装、维护服务的施工队伍,有具有丰富市场营销和设备采购供应经验的队伍。
能源计量要加强企业能源计量人才队伍的建设。能源计量的发展,关键在于造就一支掌握现代化计量技术和管理知识的人才队伍。只有切实提高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人员的综合素质,才能适应现代化能源计量管理的需要。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大量智能型的计量仪表逐步替代能耗高、准确度低的传统仪器仪表,这对计量人员提出了更高的知识要求。目前急需进行大规模、多层次、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培训,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企业能源计量人才队伍。
能源计量的范围:
1、输入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的能源及载能工质;
2、输出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的能源及载能工质;
3、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使用(消耗)的能源及载能工质;
4、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自产的能源及载能工质;
5、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可回收利用的余能资源。
能源计量
实现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
能源计量
在能源生产、存储、转化、利用、管理和研究中,实现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
能源
通常指煤炭、石油、天然气、生物质能和电力、热力以及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能源计量,中华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了“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量管理”,作为《节约能源法》的配套法规,原国家经贸委第七号令《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中第十三条规定“重点用能单位应健全能源计量、监测管理制度,配备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仪表,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应达到《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GB17167》规定的要求”。
公司不论软件开发、硬件供应、还是系统集成,公司坚持品质至上,把质量监测工作贯穿业务全过程,做到既及时供货又确保质量,获得较高的客户满意度和市场占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