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蔡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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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8810447393
地址: 北京昌平区北清路1号院珠江摩尔国际中心7-1207
| 品牌 |
海静制冷 |
型号 |
jcsg |
| 电源电压 |
380V |
额定功率 |
3000W |
| 结构类型 |
挂钩 |
结构形式 |
装配式 |
| 温度控制范围 |
-18-10 |
制冷量 |
10000kW |
| 加工定制 |
定制 |
冷冻方式 |
风冷 |
| 能耗等级 |
1 |
断电保护 |
有保护 |
| 制冷控制系统 |
电子 |
|
检验试剂冷库安装 医疗器械三类冷库 体外诊断试剂冷库
医药冷库配置:
1、两套独立的制冷系统:一开一备,预防一套出现问题导致冷库温度出现波动;
2、备用电源:冷库应配有应急电源,预防突然断电情况;
3、库内温湿度自动监测、显示、记录、调控、报警的设备;
4、冷库面积≥20m3。
5、对特殊低温要求的药品,应配备符合其要求的贮藏装置。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专用医药冷库:20m3试剂冷库服务商,北京精创首工-专用医药冷链集成服务商
GSP医药冷库温度及用途范围
GSP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其对于医药冷库的温度及用途规定如下:
药品冷库:2~8℃,湿度:45~75%,主要用于药品储存;
疫苗冷库:2~8℃,常用于医药、药剂的储存;
血液冷库:-5~1℃,可储存血液,生物制品等;
血浆冷库:-30~-20℃用于血浆,生物材料,疫苗的储存
请问是否可以租用他人库房进行药品的储存?
答、是否可以租用他人仓库进行储存,各省有不同的要求。为了更好地保证药品的储存环境和储存质量,减少储存环节的质量风险,目前很多省份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有自有产权仓库。
请问企业需建立备用冷库吗?当较大数量的冷链药品进出库以及冷库停机化霜时,企业应该怎么办?
答:新修订GSP“第四十九条 经营冷藏、冷冻药品的,应当配备以下设施设备:
(一)与其经营规模和品种相适应的冷库,经营疫苗的应当配备两个以上独立冷库;”按照条款要求,只有经营疫苗的需要建立备用冷库。企业应对冷库进行验证,并根据验证结果制订规章制度,明确冷库开关门时间,保证冷链药品进出库时的温度要求;根据验证结果,制订冷库停机化霜管理制度,避免冷库因进出库量大或化霜等因素造成温度超标。
面积较小的库房(50平方米以下)或冷藏车是否可以只安装一个温湿度自动记录仪?
答:按照新版GSP附录《温湿度自动监测》“第十三条 药品库房或仓间安装的测点终端数量及位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每一独立的药品库房或仓间至少安装2个测点终端,并均匀分布。 (二)平面仓库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至少安装2个测点终端;” “第十四条 每立的冷藏、冷冻药品运输车辆或车厢,安装的测点终端数量不得少于2个。车厢容积超过20立方米的,每增加20立方米至少增加1个测点终端,不足20立方米的按20立方米计算。”所以至少要安装2个温湿度测点终端。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专用医药冷库:20m3试剂冷库服务商,北京精创首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