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刘广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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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用途
根据摩托车头盔GB811-2010生产,主要用于测试摩托车头盔的吸收碰撞能量性能。广泛应用于摩托车头盔的相关生产、科研、质量监督检测等单位。
二、主要特征
1、冲击高度可自行设定,并实时显示冲击高度,设定高度到,自动停止上升。
2、底座具有抗冲击强度,能牢固安装相关器件,并预留相关固定孔。
3、头型及头盔的采用电动控制吸合释放。
4、采用专用测试工装,方便更换全头型和半头型,便于进行全头盔或办头盔测试。
5、全头盔特殊设计,头盔可以360°旋转,可以进行顶部头顶、后部后脑勺、前侧前额、两侧耳朵等五点测试。
6、头型的提升及释放部分均采用双导轨结构,确保下落平稳。
7、平砧及半球砧采用插口式安装方式,方便快速更换及安装。

三、主要指标
1、头模:根据不同类型的头盔分为全头模和半头模,头模重量分别是4kg、5kg、6kg。
2、平砧:采用工具钢制成,碰撞粗糙度≥Ra0.8,硬度≥50HRC,直径≥127mm,厚度≥15mm的圆柱冲击面。
3、半球砧:采用工具钢制成,碰撞粗糙度≥Ra0.8,硬度≥50HRC,半径48mm的球形冲击面。
4、加速度传感器:量程1-1000g,误差2.5%,频率0-1000HZ。
5、冲击高度:0-2000mm,可自行设定。
6、冲击速度:实时检测固定点的下落速度,并数字显示。
四、结果判定
根据GB811-2010 摩托车成员头盔的规定,头盔吸收碰撞能量性能试验应满足
1、A类头盔应满足:加速度峰值不超过300g;加速度超过150g的作用时间应小于4ms。
2、B类头盔应满足:加速度峰值不超过400g;加速度超过2000g的作用时间应小于2ms。(加速度疯峰值不超过300g时,此项不做要求);加速度超过150g的作用时间应小于4ms。
五、适用标准
GB81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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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恪守“客户至上,追求”的企业精神和“传递价值,成就你我”的经营理念,注重技术进步,多方网络人才,不断开发新产品,满足市场技术发展需要。产品畅销国内二十余个省,市,自治区,并出口亚欧等国家。我公司始终遵循质量,信誉至上的原则,以雄厚的技术力量,先进严密的工艺控制,丰富的制造经验,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零距离的售后服务,将让各位同仁感受到亚凯仪器的品位。试验仪器设备,并具备安装、调试、维修及技术指导的一条龙服务。本着“以人为本、科技先行、质量、客户至上”的企业理念,以及“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的服务宗旨,愿与各界朋友携手合作,为我国公路建设事业作出新的贡企业文化是一个企业的灵魂,如果一个企业没有具有凝聚力的文化氛围,这个企业将很难发展。“企业文化”体现了一个企业的价值观,体现了社会的时代特征,它不仅为企业所创造,它也创造着企业。
企业精神:挑战自我,追求,团结奋进,求实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