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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型号 |
MF24R-680 |
类型 |
胶体蓄电池 |
| 是否可充电 |
不可充电 |
放电倍率 |
高倍率 |
| 荷电状态 |
干荷电态 |
电池盖和配齐栓结构 |
阀控式密闭蓄电池 |
| 加工定制 |
否 |
适用范围 |
UPS蓄电池 |
| 产品认证 |
CCC |
额定容量 |
680 |
| 储存期限 |
10 |
使用寿命 |
10 |
| 重量 |
29 |
产地 |
韩国 |
| 厂家 |
北京 |
|
韩国KOBA蓄电池MF24R-680详细参数资料EPS韩国KOBA蓄电池MF24R-680详细参数资料EPS韩国KOBA蓄电池MF24R-680详细参数资料EPS韩国KOBA蓄电池MF24R-680详细参数资料EPS韩国KOBA蓄电池MF24R-680详细参数资料EPS当蓄电池浮充运行时,蓄电池单体电池电压不应**2.20V,如单体电压**2.20V,则需进行均衡充电。均衡充电的方法为:充电电压2.35V/只,充电时间12小时。
⒋蓄电池循环使用时,在放电后采用恒压限流充电。充电电压为2.35~2.45V/只,大电流不大于0.25C10 具体充电方法为:先用不大于上述大电流值的电流进行恒流充电,待充电到单体平均电 压升到2.35~2.45V时改用平均单体电压为2.35~2.45V恒压充电,直到充电结束。
对售出的电池我们建立《顾客档案》,实行跟踪服务。 
2. 电池售出后,实行随时电话跟踪,并执行每年至少一次的巡检,并向顾客报告蓄电池使用情况,让顾客用的放心。
3. 发生顾客投诉时,一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包括现场恢复方案及退货处理方案,直到顾客满意。宗旨是将客户的麻烦降到小。
4. 正常情况下,退回电池在到货两周内出具检测报告,确属我司原因我司承担责任;非我司电池原因,我们出具相应报告,对顾客的使用加以指导 。
蓄电池荷电出厂,从出厂到安装使用,电池容量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若时间较长,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补充充电。如果蓄电池储存期不*过一年,在恒压2.27V/只的条件下充电5天。如果蓄电池储存期为1~2年,在恒压2.33V/只条件下充电5天。
⒉蓄电池浮充使用时,应保证每个单体电池的浮充电压值为2.25~2.30V,如果浮充电压**或**这一范围,则将会减少电池容量或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