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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型号 |
SST-600 |
类型 |
胶体蓄电池 |
| 是否可充电 |
不可充电 |
放电倍率 |
高倍率 |
| 荷电状态 |
干荷电态 |
电池盖和配齐栓结构 |
阀控式密闭蓄电池 |
| 加工定制 |
否 |
适用范围 |
UPS蓄电池 |
| 产品认证 |
CCC |
额定容量 |
100 |
| 储存期限 |
3 |
使用寿命 |
3 |
| 重量 |
28 |
产地 |
英国 |
| 厂家 |
北京 |
|
供应进口英国KE蓄电池SST-600 12V600AH金能量发电系列供应进口英国KE蓄电池SST-600 12V600AH金能量发电系列供应进口英国KE蓄电池SST-600 12V600AH金能量发电系列供应进口英国KE蓄电池SST-600 12V600AH金能量发电系列因当的银杉树在冬天换上一束银白色针叶,十分耀眼夺目。 “银杉”的前身“Harzer”成立于1947年,是一所维修电池的小工场。在1949年易名为“银杉”,并开始从事工业电池的生产。
电池搁置停用时间超出六个月;北京狮克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徐宁电池长期处于浮充状态;未进行过 40%c20 以上容量的放电,应定期对电池进行均
衡充电,均衡充电周期为 6 个月--1 年。
均衡充电/补充电的方法推荐如下: 

均衡充电电压 2.35v/单体(25℃)、限流 0.15c10(a)、充电时间 8--12 小时(可间
隔进行)。
充电电压应根据环境温度进行调整,温度补偿系数±3.5mv/℃/单体,具体见下表。
均衡充电后,对于浮充电压仍低于 2.18v/单体的落后电池,应进行 0.1c10(a)放电 4-6h、以 0.15c10(a)限流、2.37v/单体恒压均衡充电。
再充电
金能量蓄电池oss系列12v电池放电后应及时进行再充电,再充电方法推荐如下:
以不高于 0.2c10(a)的恒电流对电池充电,至电池单体平均电压上升到 2.33~2.37v/
单体后,改用 2.33~2.37v/单体进行恒压充电,直到电池充足电结束。充足电的标志,可
以用以下两条中的任一条作为判断依据:
1 采用管式正板,保证活性物质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剥落或脱离芯棒,因此特别适合循环深度放电,或须长期处亏电状态的负载(如太阳能贮电系统)。
2 另板为无锑合金,自放电率低。电池在20℃常温下,每天自放电率小于0.05%,贮存两年后仍保持50%的原有容量。
3 按IEC 896-2∶1995D第5.3卷标准测试C5放电倍率,60%放电深度,循环放电1200次后,电池仍保持原有标称容量不少于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