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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牌 |
合昌检测 |
公司名称 |
合昌检测 |
| 行业类型 |
第三方验收 |
服务范围 |
扶贫第三方验收 |
| 咨询电话 |
合昌检测17630003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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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
1、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在项目竣工后组织初检,并向县级扶贫项目主管部门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县级扶贫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或者委托有的第三方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
2、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有:立项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文件和项目实施方案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100万元以上的项目须有项目竣(完)工审计意见;
3、项目验收主要内容有:计划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项目综合效益、项目和财务档案资料情况、公示和标牌情况、管护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等;
4、项目验收评定结果原则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扶贫项目验收的要求:
1、项目实施单位原则上为项目申报单位——乡镇或县级部门。具体实施主体是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和贫困户(产业扶持项目)。产业扶贫项目实施形式有:分散实施(实施农户为在册贫困户)、联户实施(由在册贫困户自由组合集中实施)和在征得受益农户同意、承担扶贫责任,建立贫困农户利益联结机制,确保扶贫对象受益的情况下,由项目实施单位协议委托扶贫、农民合作社或者大户组织实施等;
2、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后,项目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的进度组织实施,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必须按照原程序报批和备案;
3、项目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4、项目实行分级分类公告公示制度;
5、项目实施和管理过程中有关事项属于采购和招投标范围的,必须严格按照采购和招投标有关规定执行;未达到采购和招投标标准的,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要求实行阳光操作;
6、产业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行项目质量制度;
7、各级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项目信息化建设;
8、项目实施单位应当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和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项目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扶贫项目验收、扶贫项目报账人:项目实施单位(乡镇或县级实施部门)是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报账人。县、乡两级主管部门在项目管理中的主要职责从2014年起,除国家、省级扶贫贴息项目外,其余所有扶贫项目审批权全部下放到县,县级扶贫部门要严格按照“县级审批、省市级备案、乡镇实施和初检、县级验收,严格执行‘谁审批、谁负责’的权责匹配制度”的要求审批和管理项目,推进乡级财政报账全覆盖,完善和规范报帐程序,简化报账流程。县级主要负责项目审批、和验收,项目绩效自评,以及扶贫对象受益情况监测等;乡级主要负责项目申报、实施和竣工后初检,项目实施情况报送,将项目落实到村到户,完善项目相关档案等。
扶贫项目验收、扶贫项目国家投入有限,资金只是对项目建设的适当补充,资金的需求远远不能满足项目的需求,大部分要靠群众自筹解决,所以各项目施工单位在资金使用上尽量减少其他不必要的开支,特别是以乡镇、村为主体的项目实施单位在实施具体项目时往往只能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