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辅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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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1757A-SW120G消防应急广播(250W)简述:
1.工作电压:AC220V(-15%~+10%) 50HZ+1HZ-1HZ
2.额定输出功率:120W
3.额定输出电压:120V~(100Ω)
4.电子录放音:录放音时间可达60分钟
5.有效频率范围:80HZ~16KHZ
6.接线要求:BV线,≥1.5mm2(单独穿管)
7.使用环境:温度-10℃~+50℃
相对湿度≤95%(40℃+2℃-2℃)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负责日常管理,消防局组织天津、四川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鉴于本规范是一项综合性的防火技术标准,政策性和技术性强,涉及面广,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和问题,请径寄消防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 号,邮政编码:100054),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和组织天津、四川消防研究所作出解释。
本条规定了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在建筑设计中,采用必要的技术措施和方法来预防建筑火灾和减少建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是建筑设计的基本消防安全目标。在设计中,设计师既要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空间与平面特征和使用人员的特点,采取提高本质安全的工艺防火措施和控制火源的措施,防止发生火灾,也要合理确定建筑物的平面布局、耐火等级和构件的耐火极限、进行必要的防火分隔,设置合理的安全疏散设施与有效的灭火、报警与防排烟等设施,以控制和扑灭火灾,实现保护人身安全,减少火灾危害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