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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产品为150立方液化石油气储罐, 本卧式储罐产品用于存储液化石油气(丙烷)为主要成分的介质,其50℃时饱和蒸气压小于或者等于1.63MPa,H2S溶解度小于7.7mg/L。
本产品的设计、制造、试验和验收符合下列标准和规定:
1)TSG 21—2016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GB150.1~150.4—2011 《压力容器》
1)从事本产品安装的单位应具有相应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或者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2)本产品在安装前应由安装单位向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机关书面告知。
3)安装前应首先熟悉设计图纸(竣工图纸)及安装技术要求,制定合理的安装施工方案。
1)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对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负责,应指定具备压力容器相关知识的人员负责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2)使用单位应制定设备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岗位责任,明确压力容器安全操作的要求。
3)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当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使用单位应对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压力容器安全作业知识、作业技能,并及时进行知识更新,确保作业人员掌握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措施,按章作业。
4)设备新启用或检修后重新启用时,应以设计压力进行气密性试验,检验设备及管路系统密封性,并进行氮气置换,经取样分析含氧量不大于3%时方可充装液化石油气。
5)设备开、停车期间应缓慢升、降压力和温度,控制压力、温度波动;设备使用过程中,罐内低压力不得小于0.05MPa,以避免空气进入罐内。
6)设备本体及安全附件等应按要求进行定期检验,对检验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消除;各安全附件应确保在其检验有效期内并安全可靠运行(相关检修、更换用截止阀保持全开并铅封)。
7)使用单位应制定严格的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应急预案应涵盖设备异常情况(压力、温度、液位达到预警值、安全附件失效等)、少量泄漏、大量泄漏及爆炸火灾等情况。
8)本产品装量系数按图纸要求,严禁超量充装;禁止人员带压、带介质进行维修等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