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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电子吊秤济源无线电子吊膀济源无线吊秤【精科工业】3-50吨一河南郑州电子吊秤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河南郑州电子吊秤的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由称重传感器,机械传力机构及称重显示控制器组成的河南郑州电子吊秤。 二河南郑州电子吊秤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91-200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eqvISO780:1997) GB/T 3811-1983 起重机设计规范(nep ISO 4301:1980) 直视式电子吊秤 无线式电子吊秤GB/T6388-1986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6587.1-1986 电子测量仪器 环境试验总纲 GB/T 7551-1997 称重传感器(eqv OIML R 60:1991) GB/T 7724-1999 称重显示控制器(eqv OIML R76-1:1992) GB/T10051.1-1988 起重吊钩 机械性能、起重量、应力及材料(eqv DIN 15400) 电子小吊秤 无线电子吊秤仪表GB/T 10051.2-1988 起重吊钩 直柄吊钩技术条件(eqv DIN 15401) GB/T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14249.1-1993河南郑州电子衡器安全要求 GB/T 14250-1992衡器术语 QB1563-1992衡器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便携式电子吊秤JJG555-1996 非自动秤通用检定规程 三 术语
术语应符合GB/T 6974.2和GB/T 14250的规定 四 型号、规格及基本参数
4.1型号 根据QB 1563的规定编制,含义如下。 O □ S-□ □-□□ 型式代号 修改序号(以ABC…表示) 规格(以吨为单位) 示值型式(数字) 传力结构或转换特征 类别(吊秤)4.2规格 用以吨为单位的最大量程表示。对于最大量程小于1吨的吊秤,型号中的规格用去掉小数点表示。例如0.5用05表示,5㎏用0005表示。4.3基本参数河南郑州电子吊秤的基本参数有准确度等级、检定分度值e、最大称量(Max)、最小称量(Min)和工作级别。
| 准确度等级
| 符号
|
| 中准确度级
| Ⅲ
|
| 普通准确度级
| IIII
|
004.3.2检定分度值e e=d,d为实际分度值。 检定分度值e以含质量单位的下列数字之一表示: 1×10k.2×10k.5×10k(k为正整数、负整数或零)4.3.3与秤准确度等级有关的检定分度值、检定分度数和最小称量
| 准确度等级
| 检定分度值e
| 检定分度数n=Max/e
| 最小称量
Min
| |
| 最小
| 最大
| |||
| Ⅲ
| 5g≤e
| 500
| 10 000
| 20e
|
| IIII
| 5g≤e
| 100
| 1000
| 10e
|
| 1)用于贸易结算的秤,其最小检定分度数对Ⅲ,n=1000;对IIII,n=400
|
4.3.4工作级别 与起重机配合工作的河南郑州电子吊秤应按GB/T 3811-1983中4.1.3确定其工作级别。 最大称量大于或等于1吨的河南郑州电子吊秤应按工作级别不低于M5级设计。 五 计量要求
5.1最大允许误差5.5.1电子吊秤加卸标±准载荷时的最大允许误差GB/T11883-2002
| 最大允许误差
| 标准载荷m以检定分度值e表示
| |
| Ⅲ
| IIII
| |
| ±0.5e
±1.0e ±1.5e
| 0≤m≤500
500≤2000 2000≤10000
| 0≤m≤50
50≤200 200≤1000
|
5.1.2使用中检验的最大允许误差,是表中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的两倍。5.1.3误差计算的基本规则5.1.3.1影响因子 各种误差应在标准测试条件下测试,当测定一个因子的影响效果时,其他所有的影响因子也应保持稳定在接近正常值。5.1.3.2化整误差的消除 应消除任何包含于数字示值中的化整误差。5.1.3.3净重值的最大允许误差 最大允许误差均适用于除皮后的净重值,预置皮重值除外。5.1.4误差分配 对电子吊秤各模块单独测试时,应按JJG555-1996中4.4.4规定进行误差分配。5.1.4检定时的测试 提交测试的电子吊秤应进行整机测试。5.2称量结果间的允许误差 不管称量结果如何变化,任何一次称量结果的误差,应不大于该称量的最大允许误差。5.2.1重复性 对同一载荷,多次称重结果之差,应不大于该称量的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5.2.2旋转 载荷垂直起吊后在水平360o范围内旋转任意角度,示值误差均应符合5.1.1的规定。5.2.3偏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