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李正生
邮箱:lizhengsheng70@163.com
电话:17515406899
地址: 山东菏泽市菏泽高新区兰州路766号
| 品牌 |
花王 |
型号 |
低温储罐 |
| 材质 |
不锈钢、碳钢 |
分类 |
立式平底塑料储罐 |
| 容量 |
200000L |
存储位置 |
地上储罐 |
| 产品用途 |
存储储罐 |
放置方式 |
立式、卧式 |
| 结构形式 |
双层 |
加工定制 |
是 |
| 适用物料 |
液氧,液氮,液氩,LNG,二氧化碳、乙烯 |
容积 |
5-200m3 |
| 外形尺寸 |
适配m |
自身重量 |
适配kg |
| 容器类型 |
第三类压力容器 |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号 |
TS2210136-2025 |
| 重量 |
适配kg |
工作温度 |
-195° |
| 工作压力 |
0.1MPa~4.0MPa |
直径 |
按需设计、按图制造 |
| 高度 |
按需设计、按图制造 |
规格 |
按需设计、按图制造 |
| 类型 |
特种异形储罐 |
货号 |
888 |
低温液氩贮罐抽真空属GC2级和GC3级压力管道的单纯管道系统的超压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止两端关闭的液体受热膨胀的超压工况,设定压力不应超过系统设计压力的120%和系统试验压力中的较小值;
2)其他超压工况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 第3部分:设计和计算》GB/T20801.3的规定。
5.7.3 安全泄放装置额定泄放量严禁小于安全泄放量。
5.7.4 安全泄放装置类型应根据泄放介质性质、低温液氩贮罐抽真空超压工况特征以及安全泄放装置性能确定。
5.7.5 安全泄放设施的出口管应接至焚烧、吸收等处理设施。受工艺条件或介质特性限制,无法排入焚烧、吸收等处理设施时,可直接向大气排放,但其排放管口不得朝向邻近设备、消防通道或有人通过的地方,且应高出8m范围内的平台或建筑物顶3m以上。
5.7.6 可能存在爆炸性气体和/或爆炸性粉尘环境的生产设施,除进行电气设备防爆设计外,低温液氩贮罐抽真空应进行非电气设备防爆设计。
低温液氩贮罐抽真空列可能发生超压的独立压力系统或工况应设置安全泄放装置:
1 容积式泵和压缩机的出口管道;
2 冷却水或回流中断,或再沸器输入热量过多而引起超压的蒸馏塔顶的气相管道;
3 不凝气体积聚产生超压的设备和管道系统;
4 导热油炉出口管道中,低温液氩贮罐抽真空切断阀或调节阀的上游管道;
5 两端切断阀关闭,受环境温度、阳光辐射或伴热影响而产生热膨胀或汽化的液化烃、甲B、乙A类液体管道系统;
6 冷却或搅拌失效、有催化作用的杂质进入、反应抑制剂中断,导致放热反应失控的反应器或其出口处切断阀上游的管道系统;
7 蒸汽发生器等产汽设备或其出口管道;
8 低沸点液体(液化气等)低温液氩贮罐抽真空容器或其出口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