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型号 |
按客户要求 |
功能类型 |
指示标志 |
| 级别 |
一级 |
加工方式 |
焊接 |
| 颜色 |
黄白蓝 |
厂家 |
河北国城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1.道路交通标志设置(调整)应在新(改、扩)建道路建成通车前完成,路网中与此新(改、扩)建道路相关的道路上与其相关的标志也应同步调整,完善设置。2.当道路交通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相关标志的设置应尽量使用公路标号、城市道路名称标志,以使道路使用者了解其所在路线和位置。3.标志应经常清洁、维护,保持足够的你反射性能,保证视认性。标志使用中还应避免其被数目遮挡、被路灯照明影响视认。4.标志的形状、颜色在其使用期内应符合本部分的规定。限定速率标示,也叫限速交通标志牌,表达该标示至正前方消除限速标志或另一块儿不一样速度限制值的限速标志的道路内,机动车行驶速率(企业为km/h)禁止超出标示图示标值。限定速率交通标识设定在必须限定车子速率的道路起始点,其速度限制值不适合小于20km/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