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详情
产品信息
| 型号 |
按客户要求 |
功能类型 |
指示标志 |
| 发光方式 |
反光 |
设置方式 |
树立式 |
| 材质 |
铝合金板 |
加工定制 |
是 |
| 级别 |
一级 |
加工方式 |
焊接 |
| 颜色 |
黄白蓝 |
厂家 |
河北国城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道路交通标志应设置在车辆、行人行进方向最易于发现、识认的地点。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在道路右侧,道路分隔带(隔离设施)或车行道上方。单幅面道路在道路右侧无设置条件时,可在道路左侧设置。二、角度要求1、道路交通标志采用柱式或附着式设置结构时,应尽量减少标志牌面对驾驶员的眩光,标志牌面应与道路中线垂直或成一定角度:禁令和指示标志为0至45度,指路和警告标志为0至10度。2、道路交通标志采用悬臂式、门架式或附着式设置结构时,标志牌面与道路纵断面前仰角应为02至15度三、高度要求1、道路交通标志采用柱式或附着式设置结构时,内边缘距路缘不得小于25厘米;下缘距路面的高度宜大于200厘米或小于80厘米,非行人通行的区域不受限制。2、交通标志采用悬臂式、门架式设置方式时,标志下缘距路面的高度宜大于5米,附着于其它道路设施时,应不低于被附着物的净空高度。

15133637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