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承诺:
自顾客收到产品之日起7日内(以发票日期为准,如无发票以发货清单日期为准),如符合以下条件,我们将提供退换货服务:
(1)、收到货物当场发现有包装破损、产品表面损坏等质量问题,经确认属实的;
(2)、货物与订单不符的;
(3)、客户在安装、敷设及使用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经确认属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的;
(4)、未按照合同要求(超出合同约定10个工作日内)交货的;
(5)、客户愿意承担相关损失的。
如符合以下条件,我们将不予提供退换货服务:
(1)、客户自提、运输过程中损坏的;
(2)、客户自身原因下错订单,需定做的;
(3)、客户已安装、敷设或使用过,经确认非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的;
(4)、发票或发货清单破损或污染,无法证明产品来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