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王经理
邮箱:
电话:18463966269
地址: 山东菏泽市牡丹区开发区济南路2218号
二氧化碳储罐制定办理细则
1、二氧化碳储罐防爆区执行工作答应原则,作业应做好防爆的措施,禁止无证动火或用电。
2、防爆区内的设备、设备应清晰处理责任人以及制定办理细则,设备现场应标明处理责任人。
3、气站处理部门每月对防爆区进行一次检查,对查出的风险或问题应及时陈述或处置。
4、自动、定时对防爆区的工艺、消防以及设备、设备及附件进行检查和保护。
5、操作人员须经练习合格并持证上岗,严格执行防爆区内巡回检查原则,禁止违规操作。
6、外访人员除非获得公司同意,不得在防爆区内观赏。
7、拟定二氧化碳储罐防爆区急迫事端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打开一次预案的演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