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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经理
邮箱:
电话:18463966269
地址: 山东菏泽市牡丹区开发区济南路2218号
货物交付
1.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款的30%作为定金,发货前付至合同款的90%,工程在规定工期内竣工通过甲乙双方和锅炉监检机构共同验收合格后5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5%;剩余合同款的5%作为质量,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后的十日内付清。
2. 交货期
合同签订交付定金后45天(日历日)。
3. 交货地点
用户工地。
4. 运输方式
汽车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