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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蓄电池
邮箱:674398819@qq.com
电话:13911246575
地址: 中国 北京 昌平区科
温馨提示:
电池两极不能短路,外壳严禁碰击,充放电过程中保持正立摆放
请使用恒流恒压蓄电池专用充电器
电池不能过度充电(12V/6V电池充电电压不能大于15V/7.5V)
电池不能过度放电(12V/6V电池放电电压不能小于9.6V/4.8V)
电池使用后要及时充电,不管有没用完电,否则有可能内部极板硫化而致不能再充电
电池静放三个月要补充电,保持电池满电是的保存方法